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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6-01-18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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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倡议书

商会会员单位及全体会员:

为促进行业守法诚信发展,提升企业信用指数,构建信用消费环境,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发出倡议,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高法律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以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二、遵循诚实守信和公认的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信守合约,履行诺言;营造顾客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诚信自律建设。

三、树立企业全体员工“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保真销售,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以此充好,不误导、不诱导,介绍商品要实事求是。

五、合理定价,不搞不正当价格竞争;诚信经营,价格公开,不虚高定价,不高恶性价格竞争,商家必须合理报价,不准搞价格欺诈。超价值昂贵的商品,必须开具信誉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开。

六、对所售商品真实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不杜绝虚假宣传,提倡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反对欺行霸市,禁止违反职业道德,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坑害顾客。

七、对售出商品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兑现对消费者的各种服务承诺,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遇到顾客退货、换货发生纠纷时,要耐心协商,不刁难、不躲避、有礼让三分、合理解决。

八、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主动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监督,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九、遵循守法诚信经营自律各项规则,自愿接受全国工商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检查,共同树立诚信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本倡议书解释权归中华全国工商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监督单位: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监督电话:(010)-61014482





2015年 8月4日于焦作会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