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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近日实行的《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古玩市场有什么变化?

发布时间:2020-03-10 | 作者:

    2019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的《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民间收藏文物经营活动,推动文物市场繁荣发展的省级政府规章。

    《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共有六章三十七条。《办法》主要内容涵盖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文物经营的基本要求、明确文物经营主体、明确文物经营规范、明确相关服务与监管措施以及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等六大方面。

    作为经营主体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古玩旧货市场,《办法》中的有很多方面,都值得划重点!

    《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经营主体

    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

    明确了文物经营主体,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并通过市场主办单位在申请许可时一并提交商户基本信息、商户发生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等制度设计,形成政府管古玩市场、古玩市场管商户的监管模式,将古玩旧货市场内商户的文物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信息公示

    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的,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在市场的显著位置,公示前款规定的证照以及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商户基本信息。

    《办法》第二十条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责任

    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加强对市场内文物经营活动的日常检查,发现未经许可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文物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先行制止,立即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的,市场主办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建立健全市场内部文物购销经营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并通过合同、公约等方式,与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商户,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经营规范要求;

    (二)建立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商户档案

    如实记录商户经营文物的来源、购销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并汇总后报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为市场内的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并对文物的保管、养护提供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