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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流通领域文物标本与残器评级规范》标准研制的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4 | 作者: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工商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 引导和规范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商会于11月23日组织专家对《社会流通领域文物标本与残器评级规范》进行了立项审查,经专家组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在国标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商会官网发布。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戴晨

   电  话:010-67323885

   邮  箱:office@cfcr.org.cn

   地  址:北京朝阳区三环到四环之间东三环外弘燕东路山水文园东园北门东侧底商A28号。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行业标准与规范化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