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全国工商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 引导和规范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商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商会于7月14日组织专家对《文物商品确权规范化流程指引》、《社会文物商品流通争议解决机制》、《社会文鉴定质检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古玩老字号评价规范》、《社会文物经营老字号评价规范》、《传统工艺老字号评价规范》等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专家组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在国标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商会官网发布。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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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