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学术委员会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的决定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各成员单位、各副会长、监事会:
今年7月金田黄文化研究会以“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学术委员会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的名称开展活动,期间受到民政部门的监察,认定我商会在分支机构下又设置分支机构、使用“中国”字头冠名均违反了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发的民发【2014】38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责令我商会进行整改。为此我商会决定撤销“学术委员会中国金田黄文化研究会”,该会负责人在10日内将商会所发批件和年检证书交回商会秘书处,不得再以该名称开展活动。
此决定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