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根据民政部民发[2014]38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商会不再设立专业研究会,特此声明。
如社会活动中仍有以我商会学术委员会某某研究会的字样,均属侵权的违法行为,我会将以法律手段维护我商会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使用单位赔偿我商会的一切损失。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