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各分支机构、直属机构、团体会员单位: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全国工商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鼓励、引导和规范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我会于2024年9月10日通过了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F1: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40930.pdf
F2: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00330 - 副本.pdf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