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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物艺术品鉴定师”专业技术水平等级培训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3 浏览:15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民间文物艺术品市场规范化发展,建立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的鉴定人才培养体系,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文物艺术品鉴定师”专业技术水平等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评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从事文物艺术品经营、收藏、鉴定、评估、拍卖、典当等相关行业工作的人员;

2. 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博单位从业人员;

3. 具有文物艺术品相关专业学习背景或研究兴趣的人员;

4. 有志于从事文物艺术品鉴定工作的社会人士;

5. 其他经审核认定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专业

瓷器、书画、铜器、玉器。

三、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培训时间:2026年8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评时间:202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初级: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2. 具有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毕业生)。

中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或累计从业8年以上;

2. 取得初级证书后,累计从业满2年;

3.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4. 持有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

高级:

1.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从业15年以上;

2. 取得中级证书后,累计从业满3年;

3. 持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 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业满3年。

五、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区。具体地点培训前两周以电子邮件、微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六、证书颁发

培训测评合格者,颁发全国工商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文物艺术品鉴定师”专业技术水平等级证书。

七、相关费用

请来电咨询。

八、报名手续

请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2份,挂号或快件寄至培训办(地址见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663216806(微信)

       19520398687(微信)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钟旺路19号新华茶城3楼 邮编:050070

电子信箱:86625615@163.com

附件:“文物艺术品鉴定师”培训报名表.docx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培训部

河北省艺术品交流与传播协会

(全联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代章)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