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03 浏览: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秘书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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